隨口講 隨手寫

2007/06/29

發口痕

剛收到華商銀行公會的 e-mail, 原來是歌唱比賽的宣傳.

看一下...

「若報名人數超出限額,本會將按下列甄選準則次序揀選合適同事代表銀行出賽,參加者不得異議....具相關比賽項目的認可資歷,如認可教練資格/曾代表其他團體出賽等」

要之前比過賽才可以比賽, 這是甚麼樣的甄選?


「可自由選擇中英文流行歌曲(藝術歌曲除外)」

甚麼是藝術歌曲? 歌曲不是藝術嗎? 那流行曲又不是藝術嗎?

又不如先看看英國的 Britain's Got Talent 的參賽者 Paul Potts 唱那不知名的歌劇,
卻感動全場, 贏得總冠軍吧.


「本會有權要求參賽者更換歌曲而無須提出任何理由」

華商銀行公會你怕有人唱反共歌嗎?


「獲獎者於一年內須同意接受邀請於本會舉辦之晚會表演」

好比康文署/旅發局...的 繪畫/徵文/設計...比賽,
歡迎各界人仕參加, 但版權歸我.
贏一個比賽卻要做一年免費娛賓, 願者上釣.


「每會員行報名費一律300元」
「優勝獎2人 各得現金獎 300元」

免得你蝕本.



發口痕完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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